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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成都商報訊(記者 祝楚華)昨日,四川省環保廳發佈了省環境監測總站編製的《2014年上半年四川省21個城市空氣質量報告》。《報告》認為,從污染物超標情況看,總體上2014年上半年全省21個市(州)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氣質量較2013年同期略有好轉。污染減排、外部輸入污染減弱、秸稈污染控制被認為是略有好轉的三大原因。
  《報告》分析,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評價四川8個環保重點城市:2014年上半年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56.59%,其中優占5.82%,良占50.76%;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43.41%。其中,攀枝花市達標天數比例最高,為85.08%。8個城市上半年超標污染物為細顆粒物(PM2.5)、可吸入顆粒物(PM10)、二氧化氮(NO2)和臭氧(O3)。
  按照1996年版的空氣質量老標準評價13個市(州)政府所在地城市(不包括8個環保重點城市):上半年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93.32%,其中優占37.76%,良占55.56%。馬爾康、康定、西昌達標天數比例最高,均為100%。遂寧達標天數比例最低,為81.77%。上半年超標污染物為可吸入顆粒物(PM10)。
  《報告》顯示,2014年上半年,全省21個市(州)政府所在地城市二氧化硫濃度為28微克每立方米,較2013年上半年同比下降24.7個百分點,持續第4年下降;二氧化氮濃度為34微克每立方米,同比下降10.2個百分點,出現了上升7年後的首次下降現象;可吸入顆粒物濃度為91微克每立方米,同比下降0.6個百分點。
  出現以上狀況主要原因有以下三個:一是工業除塵、脫硫、脫硝等多措並舉,各主要污染物濃度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。二是外部輸送性污染減弱,北方沙塵的影響僅有2013年同期的20%左右。三是秸稈焚燒控制較為得力,秸稈焚燒的影響為2013年同期的50%左右。  (原標題:四川城市空氣質量 上半年同比略有好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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