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金陵晚報記者設計裝潢 陳菲
  吉雪與葛芳同在某市場開店,兩家店相鄰,吉、葛兩人關係不錯。蒸烤箱相比而言,吉雪的生意更加好些。
  2010年吉雪欠下外債,遲遲還不上錢,總有人到店里來搗亂。為了儘快解決問題,吉雪想到一個主意,她讓葛芳配合自己演一齣戲:假裝店鋪已經轉到了葛芳名下,就不必擔心巴里島債主會打店鋪的主意了。葛芳認為這事風險不大,可以幫忙,並藉此機會提議,拿出一筆錢助吉雪儘早還清債務,這筆款項作為她對吉店的投資,以後這店算是兩人合伙開的。吉雪一聽,覺得這事自己不虧,當即同意。
  既然演戲,就要演像一點,兩人把店里商品通盤了一遍,貨值20多萬元。兩人還特地簽訂一份商鋪轉讓協議,其中約定:吉雪將經營的店鋪里的關鍵字貨架、櫃臺及所有貨物等一次性轉讓給葛芳,合計5萬元。此後,吉雪所有的債權債務均與葛芳和葛芳所經營的門店無關。簽約當天,葛芳就給了吉雪5萬元,後被吉雪拿去抵債了。
  不想,外頭危機解除了,兩人卻鬧起了內訌。葛芳以“功臣”自居,不僅常插手店內要務,還要求增加合作資金並簽訂合作經營協議,但吉雪不融資能容忍。葛芳拿出了那份轉讓協議,直言這店已經是她的了,並要把吉雪趕出去。
  無奈,吉雪只好將葛芳告上了法院。雨花台區法院審理認為,葛吉兩人惡意串通,損害國家、集體或第三人利益,且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應當無效。吉雪因經營困難而與葛芳發生借貸及合伙經營等法律行為,吉、葛本應簽訂符合法律及事實的相關合同,而吉雪為了逃避債務及規避合伙風險,簽訂了轉讓協議,該協議不是吉雪的真實意思表示,同時亦侵害了第三人的利益,應當認定轉讓協議無效。
  (文中人物系化名)  (原標題:為躲債轉移店鋪幫忙者假戲真做要吞店鋪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h72shbsk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